一、前言
学前教育是幼儿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整个教育体系的基础。学前资助是国家对每一个困难家庭“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顺利完成启蒙教育、接受公平教育、推进社会进步的民生工程,在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
二、学前教育资助的国家政策及意义
我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建立以来,经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满足了困难幼儿的入园需求,推进了学前教育公平健康发展,成绩显著。
(一)国家政策解读
我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最早产生于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初步建立起我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之后经过数次补充和完善,2021年由21个部门发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9个方面明确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具体保障范围和质量要求,对学生资助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很好地体现了政策的实操性、连贯性和延续性。
资助政策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地方因地制宜制定资助办法,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别是原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通过政府、幼儿园和社会三种资助渠道进行资助。现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学校和社会为补充的“三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
(二)政策意义
资助政策立足我国国情,着眼未来发展,从起点保障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为成长和发展提供相对公平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实现共同富裕,促进社会稳定,保证国家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