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当前实际,制定本整治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整治时间:2023年XX月XX日至2023年XX月XX日
整治范围: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二、整治任务及目标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环评有关要求,配套完善防尘设施,落实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搅拌等工序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建立完善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加大对企业扬尘污染整治的查处力度,对手续不齐全的,一律停产并限期完善手续;对污染防治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的,一律责令停产并限期整治;对通过整治仍无法到达要求的,一律予以关停或撤除;对非法存在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坚决取缔。通过集中整治,明显提升行业环境污染治理水平,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三、重点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配备扬尘治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要求。制定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采取密闭方式贮存粉料。水泥、粉煤灰、矿粉等粉状物料必需密闭式进行贮存。
(三)严控砂石堆场扬尘污染。砂石集料应当采取封闭方式进行贮存堆放,堆场外围要设置高于砂石堆存物的堆墙,堆场内应依据砂石类别分仓贮存,并配置喷淋、降尘设施。
(四)严控物料流转过程扬尘污染。称料、送料、装卸等作业应在密闭条件下进行,并采取有效防尘抑尘措施。称料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