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局主要负责人关于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各项工作24小时不间断运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值班值守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保持政令畅通、维持正常运转、联系服务群众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遵守值班纪律,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确保值班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认真履职,在岗值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值班值守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值班带班领导是当班的第一责任人,值班人员是当班的直接责任人。
二、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规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规定,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岗,务必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工作日,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办公楼内值守,值班人员夜晚必须在值班室值守;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双休日,带班领导必须在本单位办公楼内值守,值班人员在本单位值班室值守。值班人员要在值班室及时处理当班事务,做好值班记录。值班室要设置专线电话,必须是座机。值班电话只能用于工作通话,因接打非工作电话导致占线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值班人员责任。市局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需提前1天按照规定报批,并保证通讯畅通。
三、完善应急机制,不断提升突发情况报送质效。要建立紧急信息报告制度,遇重大突发事件和各类紧急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市局办公室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处置,并做好跟踪续报。重要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