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口计生委:
为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的通知》(人口办流管〔20l3〕2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省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的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二、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7月—8月)。
各地组织学习动员,成立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地区具体活动计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8月—2014年4月)。
各地要以“服务新市民、促进均等化”为主题,积极开展药具宣传咨询、发放服务、规范管理、完善网络、调查研究、优质服务等“六个一”系列活动,努力推动流动人口药具免费发放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全省性流动人口药具集中宣传活动。各地要充分利用人口计生纪念日、节假日和民族节日,借助广电、网络、报刊、短信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药具免费发放政策、药具知识和药具领取渠道;确定9月份为全省流动人口药具宣传月,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择时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新闻发布会,提高流动人口对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度。
2.各地要创新药具发放模式,不断完善发放网络,积极推广二代身份证领取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10月底前,省、州市完成药具自助服务发放机的配置任务,扩大免费药具发放覆盖面,提高药具发放服务均等化水平。
3.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活动,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