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准备工作
1、学习与沟通。了解全市工商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及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收集有关情况,与督导单位进行前期沟通。
2、作出督导工作初步安排。通知各单位党组(委)做好相关准备及配合工作。包括筹备召开动员会(参会人员见附录1),活动《实施方案》和动员会领导讲话备案,分色印制《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表》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表》(表样见本手册附录)。
3、审阅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和动员会领导讲话。重点是活动部署安排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查改和解决的问题联系实际是否紧密、是否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确定督导组进驻时间、动员会议召开时间等事宜。
※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作为领导班子的一员,欢迎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可请他们列席,但不要求写对照检查材料。组织集体学习时,邀请他们参加。活动中,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
1、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动员会议由各单位党组(委)组织,党组(委)书记作动员讲话;督导组带队领导或组长讲话,传达中央、省委、省局和市局党组有关精神,提出有关要求。
各单位动员会议参会人员范围见附录1。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各单位党委商定。
动员会上,进行领导作风建设情况民主评议(评议样表见附录2、3)。评议的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有关表格可在会前发放填写,也可在开会时发放,会上收回。民主评议表由督导组回收汇总。
2、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动员会议后,督导组进行个别谈话(谈话对象见附录1)。具体范围由督导组与督导市州局党组(委)商定。
谈话口径为:请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情况进行总体评价;谈谈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督导组根据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谈话时间。各单位提前发放《谈话预告》(见附录4),请谈话对象做好准备。对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的谈话和反映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的,形成谈话整理要点。
3、了解征求意见情况。各单位党组(委)要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并原汁原味地梳理干部群众意见,将梳理后的意见建议及时送督导组。
4、汇总上报情况。督导组汇总形成各单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简要情况报告(附民主评议情况汇总、主要领导谈话要点、各单位梳理的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等材料),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
1、通报情况,谈话提醒。督导组根据动员会民主评议(含其他单位转来的评议结果)、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前15天,形成掌握的各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报督导组带队局领导审定,交市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备案。
督导组向单位党组(委)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通报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2、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各单位党组(委)书记审阅党委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召开前一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送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提醒。
党员领导干部应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应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应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3、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督导组提前审阅各单位党组(委)制定的民主生活会专项方案,重点了解会前征求意见、相互谈心谈话情况,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初步安排。每个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不少于1天。生活会期间,无特殊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不安排出差、出访。督导组全程参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及时评价反馈。督导组应对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各单位党组(委)书记反馈。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督导组会同各单位党组(委)书记进行评价后,委托党组(委)书记进行反馈,有特殊情况的及时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5、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生活会后,各单位党组(委)书记主持召开会议,通报党组(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督导组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各单位通报会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范围由督导组同各单位组(委)商定。
6、上报专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各单位党组(委)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报督导组,同时按程序上报省局党组。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
1、审阅整改方案。各单位应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督导组审阅把关,提出意见。整改方案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求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应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也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具体公布范围由督导组商各单位党组(委)确定。
2、提出正风肃纪意见建议。督导组应对各单位党组(委)找准问题、重点整改或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特别是要对中央、省委和省局党组文件中明确要求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检查,在充分听取各单位党组(委)书记意见后,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的意见建议。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应提出进行整顿的意见建议;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提出促其改进的意见建议;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提出进行组织调整的意见建议。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严肃查处。对主动讲清问题、确有改正行动的干部,督导组要和各单位党组(委)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督促检查制度建设情况。督导组对个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看是否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已有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作了修订完善。重点是研究出台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为反对“四风”提供政策依据,同时,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督促指导各单位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等制度措施,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五、总结工作
根据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督导组与个单位党组(委)书记商量沟通后,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会议由各单位党组(委)书记作总结报告,督导组带队领导或组长讲话,对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评价,对继续深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提出要求。
各单位参会人员一般与动员会相同,同时,按不超过参会人员总数五分之一的比例,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等代表参加。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各单位党组(委)商定。
总结大会结束时,对各单位党组(委)班子及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是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情况。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向各单位党组(委)反馈。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对各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