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存量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2013年以来存量违法用地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府办发函〔2022〕54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XX府函〔2023〕34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X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坚决止住新增、优先整改耕地、持续消化存量目标,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分类分步、稳步有序原则,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推动存量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
二、查处整改范围
(一)2013至2021年6月存量违法用地。
2013年至2021年6月XX市共有存量违法用地XX万亩,其中属于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XX亩,扣除存量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面积后需立行立改的存量违法用地总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查处整改存量违法用地总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未查处整改存量违法用地总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
2024年持续推进未查处整改存量违法用地总面积XX亩的XX%(其中耕地面积XX亩的XX%),即2024年全市查处整改存量违法用地总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
2024年各县(市、区)查处整改面积见附件1。
(二)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涉及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