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委员联系界别群众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和《政协委员助力信访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根据《信访代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有关精神,结合第二批XX安排和政协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组织动员全市广大政协委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为民、便民、利民”理念,通过实施“政协+信访”模式参与全市信访代办工作,引导政协委员履职向基层延伸,推动政协制度优势向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转变,彰显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责任和担当。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政协委员开展信访代办工作应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坚持问题解决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对群众的信访诉求坚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帮尽帮、应办尽办,在代办过程中注重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依法就地有序信访。
(二)属地管理、分区负责。充分发挥XX乡镇党委政府、城市社区两委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主导作用。XX乡镇、城市社区由所联系的委员活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委员协助党委政府为群众提供信访代办服务。
(三)群众自愿、公平公正。积极引导群众自愿把信访代办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途径,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基层矛盾,让群众认可政协委员信访代办工作,理性维权、依法信访至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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