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纪委:
我县在XX年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自查自纠中被发现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失实率在XX%以上的有XX个,分别为XX个投资项目和XX家建筑企业、XX家工业企业。作为县人民政府,我们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监督好部门、企业落实依法统计要求,造成投资统计数据严重失实,给全省、全市统计工作拖了后腿,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我们深感自责、寝食难安、羞愧难当。在此,特向XX纪委作出深刻检讨。
经认真反思、深入剖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绩观树得不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仍有差距,对统计造假问题严重性及其背后深层次原因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当作关乎党的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的政治问题落细落实,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责任压实不严。对做好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缺乏应有的警惕性和敏锐性,在督促指导县发改、统计等部门和企业执行《统计法》和落实依法统计工作要求上不够严格,导致在调查方法、数据质量等方面存在一定偏差。三是工作作风不实。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没有做到抓具体、抓深入,对统计体系研究不透彻,特别是对投资统计原始数据把关不严,没有督促部门认真核查和及时发现、纠正企业失实的统计数据,影响了全县投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四是基础夯实不牢。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不足,导致乡镇、部门不同程度存在基层统计队伍不稳定、业务素质不高、执法能力薄弱、统计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全县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痛定思痛,汲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统计法治建设相关要求,努力提升全县统计数据质量,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