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高公安法治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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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的双重职能和维护地方平安建设的重要职责,必须清醒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治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紧紧围绕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目标,按照建设“法治公安示范区”的总体要求,以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公安执法机制为重点,把加强法治建设贯穿整个公安工作的全过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切实提高平安建设的水平和公安执法的公信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真正担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提高公安法治建设水平,必须切实强化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能力。队伍建设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要以提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警队为重点,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队伍。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集中专题辅导与日常督察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培养民警的法治思维、法治人格、法治气质。将法治精神渗透到每个民警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日常生活,增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权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精心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全警学法培训工作,提升民警规范执法和实战应用能力。要通过网上学法考试、法律例考、法律业务培训、个案指导、庭审旁听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对民警的执法主体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民警个体的综合执法素质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习惯在监督状态下执法、监控镜头下办案,自觉规范执法动作和言行,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把执法规范化的要求转化为基层单位和一线民警的自觉行为。三是要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决策法治化水平。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的高低,是法治建设的关键所在。因此,我们要将领导干部的法治化水平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的集中学法和述法考评制度,规定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集中学法的要求,明确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法律测试前置程序,将法律素质的高低、能不能依法办事、能不能尊重法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条件;将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重大事件处置全部纳入党委议法程序。
二、强化制度执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科学的执法制度对于提高规范执法水平具有稳固的保证作用,强化执法制度的执行到位也是“将权力关进笼子”、防止发生各类执法偏差的有效手段。一是要切实抓好执法制度的健全完善。要按照“学有标准、做有标准、建有标准、评有标准”的原则,突出抓源头,抓基础,抓基层,明确警种、岗位民警的工作标准,使各岗位民警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以执法标准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根据当前新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实施以及司法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转变执法理念,进一步优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健全完善以证据为中心的执法办案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民警获取证据、应用证据、保管证据的能力,切实为一线执法提供精确专业的指导和规范。要更加注重在法治轨道内抓好维护稳定、矛盾化解、信访处置等各方面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和公安机关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会商工作机制,规范细化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征地拆迁类、医患纠纷类等复杂警情的处置工作标准,确保处置工作规范、合法。二是要狠抓执法管理的精细化,确保各项执法制度落实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认真执行,必然会形同虚设、沦为一纸空文。各警种部门和执法单位要以提高制度执行为重点,加大对执法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职的责任,对本警种、本单位和分管负责的总体工作、重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执法办案工作等情况全面掌握了解,并做好落实进展情况的跟踪、指导、检查督促工作,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把各项执法制度落到实处,形成用制度管理和保障执法活动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执法问题的研判机制。对网上巡查、实地检查、个案审核、所队评估、案件倒查等执法监督活动中梳理排查出的执法隐患要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对共性问题在深度研判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原因和改进方式,及时发布预警通报;对突出问题要迅速制定针对性措施,开展立项整改,确保执法问题规范整改到位;对个性问题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漏洞整改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同时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执法制度,对执法单位的执法活动开展针对性指引,确保履职服务始终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三、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公安工作面广量大,要确保公安执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杜绝、减少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必须强化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要用好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最有力的监督,也是最有“杀伤力”的监督。要畅通外部监督的途径,对每一起信访投诉案件,都要查明原因、查清责任;要定期梳理信访投诉案件执法工作中的问题,严格倒查,严厉问责,以点带面警示全警。二是狠抓源头执法监督。各基层执法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职,要组织本单位专职法制员严格落实各项执法工作制度,对本单位开展的接处警工作、执法办案工作、执法信息化应用工作、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执法安全管理工作、执法制度执行等执法环节要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将一些苗头性问题、常见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严格落实其第一道“防火墙”的重大责任,充分发挥好源头执法监督的作用,推进本单位的执法规范。三是严格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法制、指挥中心、信访、督察、纪检、警务保障室等内部执法监督部门要结合自身执法监督职能,要敢抓敢管、敢于动真碰硬,进一步整合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合力,要组织治安、刑侦、交巡警等业务警种部门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案件评查、个案倒查等多种方式,强化日常执法监督工作。要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执法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对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处置结果等所有执法活动是否规范进行全流程监控,促使执法民警严格依法履职。同时要强化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底线,对出现执法过错问题的,一律按规定严肃追责。
四、深化执法公开,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群众满意是衡量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因此,我们要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突出服务理念,着力打造阳光警务。公安机关的形象不仅仅体现在办案上,同样体现在服务管理的言行态度上。要摒弃“重执法、轻管理”的陈旧理念,树立“在服务中实现管理”的新理念。要赢得群众的满意,必须以执法管理的透明化,消除误解,争取理解,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自觉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工作。要坚守公平正义,时刻牢记和恪守这条底线。要深入贯彻《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深化网上执法告知、拓展执法告知范围。要改进执法方式。将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权利保障的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执法政策,深入推进行政调解、说理执法、行政指导、刑事和解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将法治方法和社会方法有机整合,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有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法律、社会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要突出“办小案”,全力维护群众利益。“群众看公安,关键看破案。”,公安机关“既要重大案,又要管小案”,要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就必须把破案打击作为提升群众期望指数的主要措施加以落实,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涉及民生的“小案”做到“是案必上,上而力破”。小案牵大案,小案连民心。对关乎民意的小案,要求各单位做到“重视、重防、重侦、重破、重沟通”,坚决杜绝对待小案“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接而不处、处而不破、破而不馈”。针对类似“小”案,各执法部门切实做到破的案件,告知结果;在侦案件,告知进展,让案件在阳光下操作,加深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要创新机制,建立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针对多发性侵财案件,要研究发案情况、规律,有针对性地部署警力进行打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始终坚持“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专职巡防队伍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辅助,以电子监控系统为补充,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点线面结合的社会治安立体防控网络,最大限度减少防范管理盲区,最大限度挤压犯罪活动空间。三是突出信息化建设,创新服务群众手段。本着便民、亲民、爱民的原则,坚持从群众角度出发开展日常工作,注重创新,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同时要发挥传统优势,坚持向群众化要实力、要效能,以“传统+创新”推动警务机制变革,着力提升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警务效能。要充分发挥公安网络、现代技术装备的优势,积极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新途径、新方法,着力构建“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最大层面地听取群众意见,深化警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必须发扬优良传统,围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激励民警“主动作为”、“积极作为”。致力于深化群众路线,继续组织开展“警营开放日”、“大走访”、“全警进社区”等活动,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零距离听取民声,零距离解决民忧;窗口单位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治安、交警等一线执法单位要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贯穿于服务管理和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提升法治建设层次。法治是文化的一部分。一是要理念创新,深化公安文化内涵。借鉴组织行为学中控制点理论,结合公安队伍实际,组织实施“民警个个都是文化建设主体,人人皆能成为人才”的“点文化”策略。注重“以警为本”,把民警作为公安文化建设主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作为推动公安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积极适应其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激发生活热情和工作活力,最大限度实现“点”的自身价值。注重“人文关怀”,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为民警搭建求知学习、施展才艺、缓解压力的平台,营造关心人、理解人、激励人、发展人的文化氛围,增强民警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努力使民警快乐工作。同时要以“忠诚、奉献、务实、创新”为核心内容的公安精神引领全体民警,凸显公安文化职业特色,使其成为全体民警献身公安、奉献人民的内在动力。二是搭建载体,做实公安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引导和激发各部门法治文化创建热情,提高法治文化层次,鼓励民警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公安法治文化交流,培育更具特色的优秀公安法治文化。要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警营文化建设的新举措,着力打造蕴含法治文化氛围的内部环境。通过建立法治宣传栏、开辟法律学习园地,在执法办案场所、服务窗口及办公场所张贴富含法治文化的标语及警示性、告诫性、提示性的温馨话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要积极构建民警学习深造平台,组织开展全警“读书月”活动,通过推荐好书、聆听报告、撰写心得等方式,营造“人人好读书,好书人人读”的氛围。通过举办“公安论坛”、开发建设“民警之家”网络文化阵地、在职培训等途径,为民警搭建开眼界、启心智、育情趣、长才干的交流互动平台,全力打造“学习型”警队,使民警在思想碰撞、展示才华中放松心情、陶冶情操、提升素质,强化民警职业认同。三是拓展外延,增强公安文化影响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优势,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在执法办案和各种法制服务中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各派出所要通过定期召开居民小区安全防范座谈会,向群众介绍社区各项防范措施等情况,积极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定期深入企业、社区和农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倾听群众意见,接受法律咨询;定期举行“警民恳谈日”活动,邀请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社区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座谈,积极吸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创新推出“网络警民恳谈”、“警企”恳谈、“警银”恳谈、“警网”恳谈等一系列恳谈新形式。同时,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广泛开展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禁毒戒毒等法制宣传,营造法治氛围。要加强与电视台、启东日报等报刊杂志、网络等社会媒体的合作,要积极开辟网站、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多层次多渠道地开展公安文化信息即时传播,通过提供典型案例等教育性、警示性材料,以案说法,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维权意识,有效防范、打击违法犯罪,扩大公安文化的宣传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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