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XX引领,在省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化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税务实践,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创新实施“四清”工作方法,防范化解内外部矛盾,做到服务不缺位、矛盾不上交,实现小事不出厅、大事不出局。相关做法获得XX区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肯定性批示。
一、践行“枫桥”,搭建矛盾化解主阵地
把从源头上化解税费矛盾争议作为“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的重要着力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合理诉求。
(一)完善税费矛盾争议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结合办税服务厅直面纳税人缴费人、矛盾数量多、类型多、争议相对简单等特点,设立“线上+线下”矛盾纠纷收集点,系统梳理和分类分析税费矛盾争议类型,将矛盾分为三级五类:一般情况、矛盾争议较小的划为三级矛盾;专业性较强、需专家团队介入、矛盾争议较大的划分为二级矛盾;专家团队无法解决、纳税人争议极大的,划分为一级矛盾,需要支持和明确的可提请上级帮助有效化解。
(二)建设税费矛盾争议调解阵地。发挥办税服务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建设税企洽谈室、税收专家团队、“和为贵”枫桥调解室,构建了“业务骨干、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行业代表”为主要力量的调解团队。邀请行业代表、专业人士和部分纳税人缴费人担任税费服务体验师,走流程、提意见,协助开展税费政策宣传、引导诉求合理表达、参与矛盾争议调解,通过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实现税费服务共建共治。
(三)建立健全税费矛盾争议闭环处理机制。建立事前预警分析、事中“一站式”解决、事后回访评估运行机制,打造矛盾争议闭环管理体系。对具有投诉、举报、接受行政处罚等行为的低满意度纳税人开展回访,最大程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