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中明确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深学细悟、潜心笃志,在学懂弄通章节条例中增强思想自觉。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XX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全党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青春活力。党的XX报告指出,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有3编158条,详细列举了各类事项,为纪律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学好党纪,就必须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通读,坚决克服走马观花的“做做样”、囫囵吞枣的“交交差”、浅尝辄止的“打打卡”。要坚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正面教育和纪律约束相补充、专题研讨和调查研究相融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要深入领悟思想内涵,强化学思践悟,注重融入日常、抓住经常,不断提升自身免疫力、拒腐防变能力,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慎独慎微、廉洁奉公,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中擦亮政治本色。《通知》中明确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贪是党员领导干部突破法纪红线最大的诱因。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真正从内心深处遏贪止腐。我们要坚决用好警示教育这剂“良药”,坚持靶向出击,自觉用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反面教材来警醒自我,用模范人物、先进典型来激励自己,保持“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的自觉,时时向先进榜样看齐,在学习典范中成为典范,自觉追求崇高精神境界,永葆廉政气节。在工作中多给自己的思想“敲警钟”,不仅要及时敲、敲到位,更要敲得响,敲得重;在家庭中多给枕边人“吹吹风”,坚持勤俭持家,不走“弯道超车”之路;在生活中多给身边人“说说廉”,净化朋友圈,对吹捧之道开启“自动屏蔽”模式。我们要真正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主动听意见建议,敢于听批评骂声,时时校正坐标、修正航向,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心,老实做事、干净做人。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学以践行、学以致用,在知行合一追求实效中强化理想信念。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归根到底还是为了强党性、转作风、抓落实,让党员干部能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当作一次“回炉重造”,从零开始学党纪,加快作风转变,把党纪学习教育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源泉动力。我们要把集中性教育作为各级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首要前提,将学习教育与基本工作有机结合、充分相融,要在“滚石上山”“爬坡过坎”中汇集磅礴力量,真正做到实干担当和引领发展。我们要把党纪学习的最终落脚点落到干事创业上,要能够把一切奋斗、一切创造、一切自省自视、自检自改、自警自励都奉献给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我们要始终以先进典型对照,要坚定地走好群众路线,学会体察人民情绪、体会百姓所思所盼、所急所愿、所忧所患,要在牢记初心使命中,永葆赶考的清醒和谨慎,要把人民满意作为贯穿始终的坚定目标,在“烈火”中锻造成为人民最可靠、最坚强的主心骨。
《庄子》曰:“吾生有涯而知无涯”,此次学习从4月至7月,只有短短几个月但党纪学习教育不是一时之事,没有终点。时代在更迭变迁,社会在发展进步,各行各业的风险点也在随之变化,我们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真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