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我按照学习安排,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积极参加读书班交流研讨和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下面,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学细悟党的纪律,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先锋模范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必须恪守的行为准则。自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领导的党中央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党的整体建设规划,强调了其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地位。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指出,要借助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对全党进行一次集中的纪律教育;在湖南考察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有效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讲话和指示,为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接下来,我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以及《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并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纪学习教育活动中。在学习过程中,我会逐章逐条地深入研究,并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行学习。同时,我将注重以案例为依托促进学习,以培训为辅助提升学习效果,努力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上取得实效。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的重要职责,因此,我将把党纪学习教育视为巩固和拓展XX及教育整顿成果的有效措施。在学习教育过程中,我将秉持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持续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政治自觉。同时,我会不断给自己敲响思想的警钟,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常怀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进一步强化自己的纪律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并增强执行纪律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二、深入学习新修订《条例》,争做遵守党的“六大纪律”的先锋模范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XX以来进行的第三次重要修订。党中央站在新时代的历史高度,为适应党的建设新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再次的部署和动员。该《条例》是党中央制定的一部核心党内法规,包含3编11章共计158条内容。与上一版本相比,新增了16条,修改了76条。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重要责任。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将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章逐条深入研究,确保准确理解和把握“六项纪律”的核心内容和具体要求,以此作为日常言行的行为准则。在学习党纪时,我们要注重融会贯通,对每一条纪律进行深入研究和理解,既要了解其表面文字,也要领悟其深层含义,既要知道其然,也要知道其所以然,从而进一步提高我们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还需要联系实际进行学习,始终保持严格的基调、措施和氛围,确保党的纪律得到准确规范的执行,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条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了全面理解和掌握新《条例》,我们要通过阅读原文、对比新旧条例、研读相关解读、开展集体讨论、分享个人学习体会等多种方式,逐字逐句地深入研读,从而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系统在贯彻执行新《条例》中的具体职责,并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此外,要时刻将《条例》放在手边,确保先行一步、深入一层。对于纪律条文,我们要真心钻研、深入学习,以全面、准确、完整地掌握《条例》的新要求。二是要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深入理解《条例》修订的原因、修订的具体内容以及修订背后的深层意义,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并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我们要以身作则,将纪律规矩内化为心中的信念,外化为行动上的准则,将其融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日常习惯,时刻将遵规守纪铭记在心,保持敬畏之心,存有戒惧之意,坚守行为底线,努力成为自我革命的表率,树立遵规守纪的标杆。三是要精准运用《条例》。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要始终将《条例》视为工作的“指南针”,要善于把握并精准运用其条款,确保定性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同时,我要坚持将纪律放在首位,依法依规依纪进行监督执纪,确保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时不偏不倚。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争做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先锋模范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我应把党纪学习视为至关重要的必学课。我要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来鞭策自己,确保在学习进程中先行一步、深入一层。我将原汁原味地学习党纪,努力融会贯通,并将所学知识与实际工作紧密联系。我不仅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体现在自觉遵守党纪上,更要体现在主动维护党纪的坚定立场上。为此,我将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的策略,一方面深入进行党纪学习教育,另一方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部署,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统筹谋划和精心实施,确保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相辅相成。在此过程中,我会深刻反思自己,将自身、处理的案件以及身边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都纳入学习教育的范畴,以期通过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不断强化自己永葆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感和履职担当,从而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要持续深入地学习。积极参与各种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机会进行集体学习。同时,也要加强个人的自学,通过不断学习和思考,切实提高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真正将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为心中的信念,外化为实际的行动。二是必须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紧密结合执纪执法的工作实践,对照《条例》的相关规定,深入理解并把握其最新要求,从而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同时,我们要切实做好纪法之间的衔接,使《条例》更好地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确保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纪律具有威慑力。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将贯彻执行“六大纪律”融入其中,并作为常态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始终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于违反党规党纪的问题,一旦发现就坚决查处,从而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为了促进执纪执法的顺畅进行,我们需要从政治和纪法规定两个方面全面评价违纪违法的干部,形成有效的纪法合力。在执纪执法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我们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而提升全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必须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我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更加认真地学习并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我将自觉在工作和生活中接受监督和约束,确保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断强化法纪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守“六大纪律”,确保所有执纪执法活动都在党纪国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坚决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误用。(y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