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XX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我近日认真研读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次深入的学习让我深刻感受到,《条例》对于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规范日常工作行为以及严明党的纪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这次学习,我对党的纪律要求有了更为清晰和深入的理解,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学习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纪律的高度警觉,将纪律这根弦紧绷不放。要做到心怀敬畏,对党的纪律保持足够的尊重;要心存戒惧,时刻提醒自己不要触碰纪律的红线;要坚守底线,确保自己的言行举止始终符合党的纪律规定。
一、学深悟透,筑牢思想防线
“明确制度在前,强化刑罚在后。”我们党作为以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为基础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一直保持着严明的纪律,这不仅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其独特的政治优势。早在1922年,党在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其中就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的相关内容。到了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了《组织问题议决案》,其中明确提出了“政治纪律”这一概念,强调了党内纪律的重要性,特别指出应重视政治纪律。而在1929年的古田会议上,针对党和红军内部存在的一些不良思想倾向,如忽视政治的军事观点、小团体主义等,会议通过了专门的纪律规定。进入新时代,自党的XX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性,并就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肩负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党纪学习教育不仅是我们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更是我们提升政治素养、增强党性修养的重要途径。通过学习,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党的纪律规矩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在学习的过程中,要逐章逐条地深入研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不仅是对我们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对我们党性的锤炼。要切实将自己、工作和职责融入到学习中,深刻理解党的纪律规矩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明确知道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样,我们才能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时刻提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将其作为我们言行的基本准则,内化为我们的行为习惯。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时刻保持警醒,对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要坚决抵制,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做到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二、严于律己,永葆党员本色
勤政廉洁不仅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美德,更是每一名党员干部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回望历史长河,那些被广大百姓由衷称颂的贤能之士,他们之所以名垂青史,正是因为他们身体力行地践行了勤政廉洁的崇高精神,成为了后世的楷模。在当今新时代的发展中,勤政廉洁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美德,更是一条不可逾越的底线。党员干部必须时刻警醒,以勤政廉洁自律,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纪律是铁,谁碰谁流血;纪律是钢,谁碰谁遭殃。”这句话深刻揭示了纪律的严明性和不可违反性。然而,反观一些曾经身居高位的党员干部,他们之所以走上违法乱纪的道路,最终落马,无一例外都是因为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他们忘记了初心,背离了理想信念,将党纪党规视为无物,最终走上了不归路。因此,身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各项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时刻警醒,精心算计人生的“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这七笔账,笔笔重要,笔笔关乎我们的未来与命运。我们必须始终如一地对自己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地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对于不该说的话,要坚决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半点机密;对于不属于我们的东西,要坚决拒绝,不贪一丝一毫的便宜;对于不该去的地方,要坚决抵制诱惑,绝不踏入半步。同时,要紧紧把握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确保思想和行动始终与党的宗旨保持一致,永葆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洁本色,在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三、转变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学习的真谛,实则在于实践与应用。在党纪教育中,改善工作作风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至关重要。因此,党纪学习不应仅限于保证自身不违反纪律和法律,更应致力于改变工作作风并推动工作的有效执行。要以巩固和拓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作为一个重要的契机,立足于各自的岗位,全心全意地履行职责。面对各项核心和重点工作,怀抱“时不待我”的紧迫感,承担起“马上就办”的责任心,激发出“舍我其谁”的使命感,迅速推进工作的落实。在遇到疑难问题、历史遗留问题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时,更多地思考如何解决“怎么办”,而不是轻易地说“不能办”;倾向于立即行动“马上办”,而非拖延至“以后办”;要勇于担当“我来办”,而非推卸责任说“你们办”。必须坚决摒弃诸如“扎扎实实走程序,认认真真走过场”以及“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但事情依然难办”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不良习气。始终以群众是否满意、上级是否认可、以及我们的职责是否得到充分履行为标准,来检验工作成效。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规定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及其应当受到的纪律处分,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这些规定不仅是对党员行为的规范,更是对党员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业的考验。我将以这次学习为新的起点,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为XX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l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