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党委举行为期三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就是要让我们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内容,以上率下带动集团公司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用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工作生活中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敢于担当,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最终转化为自觉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刚才听了几位同志的发言,自己收获不少。
下面,我结合自身学习情况,谈几点体会,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对党忠诚,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格。党员领导干部肩负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必须始终做到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我们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在学习教育中接受政治锻炼、锻造政治品格、锤炼政治品德,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无论是在总纲部分,还是在分则部分,都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目的就是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这次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很明确也很具体,就是要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聚集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之前就把这些目标要求牢记在心、外化于行,紧盯集团XXX战略目标,以及近年来XX频发的腐败案件,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引导党员干部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深对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意义、目标要求的深刻理解,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切实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着力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持续淬炼忠诚政治品格。
第二,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准确把握“六项纪律”要义要求。几天来,我坚持原原本本学、抓住重点学、融会贯通学,逐条逐章、原原本本研读2023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思考分析其蕴含的思想精髓、深刻内涵、主旨要义;同时与2018年《条例》相比对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新增16条内容,修改76条内容,涉及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各个方面,重点突出、目标明确、务实管用、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求,开列出了党规党纪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惩戒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同时还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在对象上,从“关键少数”向“绝大多数”拓展。《条例》在第141条、第142条,将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及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的相关违纪主体“党员领导干部”的表述删除,并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要求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应对干预和插手行为及时报告、登记。意味着受处分对象不再限定于“党员领导干部”,而是拓展到所有党员。二是在范围上,从强调“律己”到督促“律他”。《条例》在第104条、第107条完善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以及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在第109条、第111条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把约束本人拓展至约束身边人。三是在阶段上,从“职业周期”向“全周期”延伸。《条例》在第105条扩大了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违规从业的认定范围,在第106条增写了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友谋利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调离职并非“离管”。这些变化,既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更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三,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始终手握“戒尺”主动担当作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真抓实干的具体实践和实际工作成效。我们每名党员应当把学习贯彻《条例》与自身的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将纪律建设体现在工作、生活中,而不是挂在墙上、放在文件柜里,真正做到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一要固本培元,重在守正。领导干部不是与生俱来就具有强大的免疫力和抵抗力,而是在不断学习的基础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监督成为自我提升的“清醒剂”。要坚持把学习《条例》作为“枕边书、案头卷、衣冠镜”,经常学习对照并警醒自己,始终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要自觉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规党纪检查反思言行。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主动深入群众中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让自己行使的权力始终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要接受党员干部的监督,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让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成为“君子之交”的好习惯。
二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党纪学习教育时刻在提醒和警醒我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党的初心,违反党的纪律。青海6名领导干部在全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XXX精神培训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就是没有准确把握党纪党规条文,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没有清晰地、清醒地认识到哪些行为是允许的,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在明底线、知敬畏、守规矩上放弃了初衷,破坏了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务必把《条例》作为指引工作前进的“方向指示牌”,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遵守《条例》的模范人、贯彻《条例》的排头兵,始终以《条例》内容规范言行举止,在价值上持守正道、在修养上坚持正派、在作风上弘扬正气,带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纪知纪守纪内化为思想和行动自觉。
三要履职尽责,践行使命。切实扛牢抓好自身教育和参与组织党纪学习教育的双重责任,以工作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抓牢干部教育。用好用活红色资源,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突出抓好“一把手”、关键岗位干部以及新发展党员、新提拔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选派年轻干部到一线跟班锻炼,引导其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抓细干部选任。严格对照“六项纪律”负面清单,抓实领导班子政治素质考察,把领导干部遵规守纪情况作为重点了解内容,近距离、全过程、多角度为干部“画像”,进一步把知事识人工作做扎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抓严干部监督。加强干部经常性监督和全方位管理,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将遵规守纪融入日常、化为经常、习以为常,养成纪律自觉。进一步丰富监督手段,完善干部监督信息成果共享机制,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抓实党员基础。健全发展党员质量保障机制,把好党员入口关。进一步落实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适时运用好出口关,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抓好激励约束。树立重实干、论实绩、讲实效的用人导向,注重在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XX工作等主战场中考察识别干部,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推进“考人”与“考事”深度融合,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切实为勇于负责者负责、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抓紧问题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对拖延整改、敷衍整改等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形式主义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彻底改,以整改工作实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l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