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近日来,我参加了县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感受很深、收获很多、启示很大。下面,谈几点体会、启示和打算,与各位一起交流共勉。
一、学习体会
(一)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格的纪律性是保持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回顾百年党史,我们党正是依靠严明的纪律,才一路克难化险、披荆斩棘,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先后3次修订《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形式固定下来,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不断学习予以增强。从近年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来看,纪律意识淡薄是重要原因。当前我们已经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就越要强调加强纪律性。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新修订的《条例》,向全党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全面准确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深刻理解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的重要意义。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对“政治纪律”一章的修改最多,涉及的内容很多。在新增的11条条款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就占到了5条,政治纪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党的根本性质决定了必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政党是政治组织,讲政治是根本属性,而我们党是具有先进特质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一以贯之的要求,也是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本质特征和显著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讲政治是突出的特点和优势。没有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就是一句空话。”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武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三)认真把握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维护中央权威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维护中央权威,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现党的正确领导的关键。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中央权威,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政治纪律,是绝对不能违反的。”政治纪律是铁律,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和维护,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是全面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全方位向党中央看齐,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
二、存在的不足
(一)学用结合还有差距。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还有欠缺,学习还不够深入系统,在全面系统学、融会贯通学、持续跟进学上仍有短板。对于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还存在不深不透的问题。比如,在参加学习研讨时,虽然在谈认识、深入查找问题上能够与工作紧密结合,但在学后抓问题整改落实方面做的功课还不足。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思考和探索研究还有欠缺,新形势下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还有待进一步改进。
(二)大局意识有待提升。对人民法院如何服务中心、保障大局还不全面,这说明自身与时俱进的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节奏,大局观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围绕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建设方面,作为法院党组书记,应当怎样将人民法院司法工作融入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怎样以此为契机,提升司法效能、司法服务、司法力度方面思考不多、行动较少。
(三)在提高政治敏感性上存在不足。平时精力多集中在法院审判执行等主责主业工作上,政治敏锐性不足。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有欠缺。
(四)落实党中央要求有差距。对中央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大,抓在日常、干在平常做得不实,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铸牢理想信念,做政治“明白人”。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灵魂,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不竭源泉。只有把住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守纪律讲规矩才能内化为思想自觉,从而转化为行为自觉。一方面,强化理论武装。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以此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党的xx大精神、xxxxxx思想、习近平关于纪律规矩的重要论述,将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科学指南,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要求下去,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另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地委、自治区高院党组和地委政法委请示报告,确保重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在党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领导、指导下妥善处置。充分发挥法院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锤炼党性修养,做思想“清醒人”。党性原则是共产党人的根本政治品格,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集中的体现。这就要求党员干部时刻以先进性的标准,严格约束和把握自己。一方面,认真学习党章党规。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全院集中学习四个层次的学习制度,规范学习形式、内容、时间,提高学习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学细照笃行,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另一方面,坚持自我加压,自我奋进,立足岗位职责实际,敢于开拓创新。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畅通企业司法问需路径,优化助企惠企举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守规“带头人”。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法宝,要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要求,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时代性、原则性和实效性,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一方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增强“一盘棋”思想。另一方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加强党建引领,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法院党组成员作为各支部的第一书记的引领作用,建强党组班子凝聚力,强化法院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相互促进的规律与途径,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轨并向、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强化监督问责,做执纪“担当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在明纪律、定规矩、严落实,重在强化监督管理、从严贯彻执行,将各项党规党纪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一方面,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认真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聚焦“关键少数”和下级“一把手”,引导全体干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另一方面,加大对干部队伍中工作作风整治,完善细化绩效考核制度、评查通报机制等系列配套措施,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探索各种科学有效的监督模式,锻造坚守法治、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勇敢做敢担当、善作为、能战斗的忠诚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