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各级人大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
坚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摸清土壤污染底数为基础,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的原则,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污染防治,有序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构建土壤环境管理体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近年来,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也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全力保障了粮食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全面落实。近年来,市政府层面制定实施了《XX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X市土壤和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文件,市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之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管控的通知》《XX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的通知》等相关方案;市政府还与各县市区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通过一系列措施,压实责任,完善调度、建立健全联动执法制度机制,确保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顺利实施。
(二)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有效开展。一是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释义》等学习资料举办培训班,先后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党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