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治理工作,连续两年的一号文件都提出并强调“要建立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对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治理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财经办(农办)通过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全省乡村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目前,我省共辖xx个县(市),xx个乡镇,xx个行政村,农村总人口xx万人。乡镇党委、人大和政府构成了乡镇的“三大领导班子”,同时设置站、所、办等办事机构。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构成了村“两委”,部分村还设有村务监事委员会、妇女会、治保委员会等组织,承担着主要的乡村治理工作。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形势良好,乡村治理工作也取得了积极成效,治理实践不断丰富与完善。
一、乡村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我省农村社会结构、利益格局都发生了新的变化,乡村治理中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越加突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定位不清
一是基层政府权责不对等。基层政府公共权力与责任不匹配情况较为突出。xx%的受访者认为,目前乡镇机关权利小责任大,人员编制少,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现行管理体制下,乡镇政府没有决策权,只能是决策的执行者,调研中很多干部反映,对于村级转移支付、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工作,乡镇政府都只能是上级制定好的指令性政策被动执行,当工作推进中出现问题和阻碍时,乡镇政府并没有约束权和处理权,处境尴尬。二是部门条块制约严重。乡镇站办所中,公安、税收、工商、电力、邮电等都属于上级派出单位,掌握着大量的公共资源和权力。这些站所只对上级部门负责,所得收益与当地政府并无关系。在开展工作时,乡镇和站所的部分职能有所交叉,还往往会出现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