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是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指出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紧迫性。根据以往开展的“三讲”、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的经验来看,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我认为关键是要明确活动的“三个主要目的”和发挥法制机构优势在落实上下功夫。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个主要目的提高党的纯洁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党的群众观点的核心内容,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脉相承。也是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集中体现。目前我们党内存在的不纯洁乃至消极腐败的问题,都是由于没有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根本宗旨造成的。实际上,如果我们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真正都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宗旨,我们党内的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可以说,这是解决作风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的治本之策,克服和杜绝消极腐败的根本之途。因此,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主要目的之一,就应该是通过树立群众观点,践行党的宗旨,提高党的纯洁性,从而全面加强党的科学化建设。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三个主要目的提高党的纯洁性当前,随着国内外形势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变化,党的执政地位面临严峻的考验和重大挑战。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四种考验”、“四种风险”,是摆在我们党面前的重大而紧迫课题。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执政党的要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党的执政地位能不能得到巩固,党和国家能不能长治久安,关键在于我们必须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认同。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正是我们不断增强党领导和执政的合法性,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大好机会。如果通过这次活动,真正解决了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我们就能很好地经受考验,化解风险,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确保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何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靠党的各方面路线来保障。而作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的群众路线是至关重要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与“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思想路线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也是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基础和前提。领导干部从群众中来(由群众选举产生)——到群众中去(关心群众、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呼声)——从实践中来(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事决策)——再到实践中去(依法行政,并接受群众的检验),很好地体现了坚持群众路线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作用。我们现在开展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不但要将目前的这些成功经验和探索实践逐步制度化、常态化,更是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使教育实践活动不但成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保障,更是全面贯彻好党的工作、思想、政治、组织路线的有力抓手。
发挥法制机构优势,在落实上下功夫。充分发挥角色优势,彻底贯彻群众路线。政府法制机构不同于其他职能部门,只是政府的参谋、办事部门,没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和部门利益,但直接向政府和领导负责。相对中立、超脱的角色使政府法制机构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上也更坚决、更彻底。无论是为民代言立法,还是执法监督,少了很多思想顾虑和利益羁绊;无论是合法性审查,还是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都能较好地做到依法秉公。扫“四风”,政府法制机构与其他职能部门有所区别,应克服“无实权无实力,服务群众无作为”,“不是服务行业、没有服务窗口,服务群众无空间”的错误认识,突出真正保持中立、真正为群众负责这个重点。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发挥好群众利益代言人和法治政府“守夜人”的角色,充分发挥立法规划计划的统筹、平衡和引领作用,克服职能部门自身利益,解决社会急需、维护群众利益。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备案检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创新执法监督平台和手段建设,保证执法监督的独立性和行使监督权力的有效性,真正做到为民负责,群众满意。
充分发挥职责优势,拓展服务群众空间。作为政府法律事务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从职责范围来看,覆盖立法、合法性审查、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宣传教育等各个方面;从影响范围来看,涉及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社会各个领域、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从职能作用来看,政府法制机构是联系政府社会的桥梁纽带,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力量。因此,服务群众具有范围广、对象多、空间大、管长远的优势。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服务空间不断拓展,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持续增长,执法监督的引导规范作用不断增强,但与社会需求和群众愿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在推动服务前移、提升服务层次、拓展服务空间上见成效。积极探索政府立法与社会需求联动机制,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形成适应社会发展,统一、健全、协调的政府法律体系,从源头上协调社会关系,维护社会利益;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更高层次规范政府行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巩固现有局面的基础上,积极创造公务员法治教育、群众法律咨询、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等新的增长点,创新服务载体和服务手段,开拓新的空间。
充分发挥工作优势,创新群众参与方法。从实践来看,政府法制工作基本上采取征求意见——综合协调——依法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因此,政府法制工作与群众路线有着密切联系,具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天然优势。而如何创新群众参与机制,更好地集中群众智慧、整合群众力量、协调社会关系,则是此次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不断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使征求民意成为政府重大决策、政府立法、执法监督的必经环节和考核标准;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创新立法调研、集体听证、信息公开、立法后评估的制度机制,以为民、便民的方法设计克服形式主义,使每个渠道成为公众充分参与的常规路径、如实传达民意的有效通道;积极探索民意反馈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群众关切的重大问题,提出的宝贵建议、反映的违法问题,要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及时反馈,使尊重群众、学习群众、服务群众做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