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指导,加大考核,强力推进。通过整治,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面貌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省级生态农业县1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2个、绿色乡镇66个、卫生镇12个、卫生村29个、“新农村生态家园村”1个、生态村15个、绿色居住示范点23个。全市有14个行政村通过省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全市农村地表水环境功能区8个监测点有7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达标率87.5%;118个农村乡镇以上河流水质达标率100%,水质良好;1386个行政村水环境达标率96.6%,水质良好。建成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市级5个、县级1个,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209.01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12%。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农村新五件实事重要内容,成立由市长为组长的农村新五件实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由朱毅民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根据环境整治的职能,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的问题,协调整治过程中的矛盾。
二是编制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时,强化纵向、横向沟通协调,与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规划相衔接,与各部门建设规划相衔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村庄整治试点坚持统一规划,推行集中建房,禁止零散建设和不合规划的原拆原建,引导农民居住向城市集中、向小城镇集中、向规划点集中,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无规划不审批、不供地、不投入。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在十分拮据的情况下,07、08两年将之列入部门预算,专项投入农村环保及畜禽与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保护宣传,并积极申报专项向上争取资金。去年全市集中居住点建设基础设施共投入6.83亿元,市财政专门安排50万元用于村庄河塘整治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安排100万元用于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补助。
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4221”目标和各县(区)目标考核,定期督查,综合评比,对完成目标任务较好的单位和县(区)“以奖代补”进行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县(区)将影响年终考评。
五是强化工作措施。近年来,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我市重点实施了“八大工程”:
河道疏浚河塘整治工程。2003-2007年度全市投入资金4.5亿元,完成疏浚县乡河道1028条,长4777公里,土方8036万方,疏浚后的县级河道排涝能力全部达到五年一遇的标准。投入资金9922万元,实施了全市全部村的村庄河塘整治,累计整治河塘6356个,完成土方2323万方,复垦面积1629亩,植树造林710万株,清理杂树110万株。
生态林业建设工程。目前,全市有林地面积289万亩,农田林网化率97.2%,四旁树木1.2亿株,活立木蓄积量1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19.2%。全市林业资源占全省地级市第三位。
工业污染防治工程。把好建设项目初审关,凡国家明令禁止的污染项目,无论经济效益多好,坚决不批;凡与环境规划不相协调的企业,无论市场前景多宽,劝阻不办。把好排污申报关,在乡镇企业深入开展污染物排放申报工作。把好污染物达标排放关,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三废”治理,确保设施运转率100%,排放达标率在95%以上。
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我市常年农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面积3000万亩次,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比例已降到10%以下;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共建立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0万亩左右,配方肥施用面积155万亩以上;实行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技术;实行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示范建设了7处小型沼气工程。
生活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城镇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2900处,容积10.5万m3,日处理生活污水5万吨,在农村中心村示范建设了3处净化沼气池。另外,我市今、明两年计划在广大农村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21座,目前已建成9座,5年内规划建设57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
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十一五”以来,我市建设“一池三改”2.2万处,全市累计建设沼气达8.5万户,形成沼气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5万亩,沼气户年节支增收7000万元。有效改变了建设区村容村貌,实现家园净化、亮化、美化。
农村改厕工程。市政府成立了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市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市、县(区)“十一五”期间农村改厕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步骤等。“十一五”以来,全市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8.14万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36.7%。
农产品质量建设工程。全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总面积已达到445.9万亩,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75.6%,建设绿色食品基地28.4万亩,有机食品基地12367亩。全市共获粮油、蔬菜类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311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79个,绿色食品21个,有机食品(产品)11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农村环保投入少、制度保障不力等种种原因,仍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二是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高,除县城所在地以外,基本没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三是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不仅使农业产品(粮食、蔬菜、肉食品、水产品)里存在有害残留物,也使土壤、空气、水源逐渐污染,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四是城乡环境保护尚未形成协调发展体系,城市环境的改善,往往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而农村则没有得到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也不够完善。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1、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到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由于全省南北差距较大,建议省里在考核农村环保工作时区别对待,分苏南、苏中、苏北三种类型,对考核体系中涉及经济能力的指标进行分类考核,这样,有助于提高经济落后地区的工作积极性。2、建立健全生态安全机制。制定并不断完善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求助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污染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入手,扎扎实实地解决几个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诸如饮用水问题、环境脏乱差问题、乱砍滥伐林木问题等。确保广大农民能够喝上清洁水,呼吸清新空气,吃上放心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3、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欠发达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制约和杜绝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在县城所在乡镇和一些经济基础较好、地理位置适当的中心镇,集中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环境基础设施的功能。针对目前的城乡环境保护发展不平衡情况,应该充分重视广大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经济基础差的地区,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4、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进农村环保机构建设,积极协调和配合,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多部门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共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5、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农村环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这就需要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比较全面的知识,建议省里今后多组织开展环保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我市将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水平。
(二)加快制订农村相关配套政策。1、为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尽快出台允许农民承包地微调的政策措施和因土地调整而造成农民利益损害的补偿机制。没有这个政策保障,农村建设只有原拆原建,城乡统筹规划将无法实施。2、出台简化农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减免农民因按规划实施而异地建房的土地审批费用,研究出台有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土地管理机制。3、建立相关支农项目资金和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项目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以镇村建设规划为龙头,整合相关支农项目和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项目资金,形成多方位、多渠道支持农民集中建设的合力,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益。
(三)恳请把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项目更多列入省盘子。我市经济发展尚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面对面广量大的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任务,需要大量的投入,我市村集体经济严重匮乏,县、乡财力无法承担,市财政捉襟见肘。建议:1、进一步加大村庄综合整治试点的支持力度。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建设的主体在村、居和农民,农房建设可以由农民自行承担,道路、下水道、供电、自来水等基础设施需先行到位,需大量资金投入,我市大部分行政村根本无法承担。2、在省级公共财政中增列农村集中居住点内部基础设施前期投入资金。财政前期投入引导农民集中建设,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推动面上开展。3、加大对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后期管护资金的补助。由于我市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而农村环境整治等工程的后期管护资金又较多,因此,建议省里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后期管护经费,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4、加大对农村清洁能源的支持力度。秸秆气化、沼气工程等项目资金投入量大,在苏北地区,很多村、很多企业有建设的热情,但缺乏资金投入,虽然省财政给予一定补助,但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建议省根据各地财政状况,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保证项目能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