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设情况
1.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市政府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2021〕110号),进一步明确审查方式,规范审查流程,健全审查机制,调整充实联席会议,建立了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司法部门负责同志为副召集人,成员单位协同推进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抓促机制。建立了《xx市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和《xx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措施抽查制度》,对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措施,在承办部门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基础上,再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审,确保了公平竞争审查质量。截至10月10日,市级层面会审政策措施xx件,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xx件。开展对政府及政府所属部门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开展抽查,对市场主体反映比较强烈、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全市抽查政策措施xx份,发现涉嫌违反审查标准政策措施xx份。
2.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保障力度。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xx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的实施方案》《2023年xx市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xx市“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作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市场监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政策保障,推进工作落实。各单位健全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明确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有效开展审查工作。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市财政专项列支法律顾问费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xx万和省政府考核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经费xx万,用于保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和联席会议运转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