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振奋精神,充分肯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近年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执法体系基本建立。各地按照中央要求,整合农业农村部门内部执法职能,组建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明确了执法职责,建立了执法制度,基本实现了农业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
二是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各地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执法设备,改善执法条件。
三是执法成效日益显现。各地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渔业非法捕捞整治等行动,有效维护了农业生产秩序和农民群众利益。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辛勤付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综合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