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工作贯通协调机制,有效地将执纪问责、政治体检、经济监督相结合,凝聚监督合力,构建科学、合理、完善的监督和惩防体系,能够提升监督工作质效。现结合本地实际,就如何构建“纪巡审”联动机制提出如下构想。
一、构建“纪巡审”联动机制的必要性
(一)中央有部署。2020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的协助引导和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与审计工作贯通协调机制,有效地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巡视巡察政治体检、审计经济监督相结合,凝聚监督合力。在此背景下,“纪巡审”联动机制被正式提出。
(二)现实有需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监督力量薄弱。“纪巡审”三家在编人员分别为x人、x人、x人,承担对全县x名党员以及x个基层党组织的政治、纪律、经济等方面监督工作,在人员占总编制比例较低的背景下,附加人员变动相对频繁、专业技术人员相对紧缺、人员年龄老化、人才培育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监督力量愈发显得薄弱。二是未形成监督合力。“纪巡审”三家虽然均履行监督职责,但受各自业务相对独立和上级主管部门不尽相同等因素影响,工作开展缺少有效协调、配合、统一,更多的时候是各自为政,你查你的、我巡我的、他审他的,即便同时巡察或审计某一单位或某个问题,在工作轨迹上也是相互平行开展,少有交集或交汇,形成各做各的事、各找各的问题的工作现状。三是未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