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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要工钱为何走到以死相逼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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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名山东到沈阳打工的民工,在要不到工钱,没有路费,买来的粮食又被强行没收的情况下,他们选择了服毒自尽,以死讨要自己的血汗钱!七名民工痛下决心:“不给工钱就吞药。”10月25日一大早,一位王姓女工友打开男民工房门时,看见房间里昏迷着七位民工和床上撒落的药片后,迅速拨打了120,急救车火速赶到工地。据悉,该工地20多名民工,干了一年,工地老板欠他们十七八万块钱,一分未给,老板当初答应一月一付,可现在他们讨要工资却被赶出来,万念俱灰的民工只好选择轻生。(见《齐鲁晚报》10月27报道) 又是一起民工“以死抗争”讨要工钱的悲剧,看到这“辛酸一幕”后,让人心生怜悯的同时,更对那些不仁不义的工头们感到无比的愤慨!黑心工头的这一做法缺失了基本的人文善意不说,更是对我国《劳动法》的严重践踏!有关部门必须及时进行干预,坚决制止这种不法侵害行为。我国《劳动法》曾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报酬。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可黑心工头们就是拿着法律当儿戏,对这样的“法盲“就必须用法律之棒当头来它个棒喝,否则民工“以死抗争”要工钱的悲剧还会重演,这一点不容置疑。  
  最近几年,民工“以死抗争”讨要工钱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有的爬上吊塔,有的则要自焚,上演了一幕幕轻生的悲剧。尽管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了一些措施,可现实中这样的悲剧还是在不断地重复着,这不能不说是文明社会的悲哀。 之所以造成这样的社会困象,造成民工屡屡“以死抗争”讨要工钱的尴尬局面,首先反映了劳动监察部门责任的缺失和不到位。这些年劳动监察部门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对违反劳动法的不法工头进行查处,但清理拖欠工资的境况仍不尽如人意,仍留有不少的“死角”,尤其那些流动性大的工地,更是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在这些地方,不法老板滥施淫威,根本不拿着民工的合法权益当回事,致使侵害行为一再发生。   其次,黑心老板缺失基本的法律意识和人文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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