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商所(分会):
现将市局党组《关于国家总局对媒体反映部分工商局“搭车收费”问题进行督查情况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学习,领会精神。
分局党组根据国家局、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规范个私会费“收、支、管、用”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各地媒体所反映的问题的严重性;充分认识制止“搭车收费”、规范会费“收、支、管、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发挥协会服务职能、维护工商部门公信力和良好形象的紧迫性。
二、收取会费实行全年收取。收取会费,要在分会办公室,由分会工作人员(着便装)收取。年检验照期间,不得在年检验照前,作为年检验照条件收取会费;坚决避免通过年检验照,强行搭车收取会费。
三、落实市局文件精神。在吸纳企业入会中,要积极宣传协会的服务范围,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通过服务使企业认识协会、认可协会。各分会要在服务窗口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公开会费标准。严禁强制要求企业入会,严禁强制收取企业会费,严禁超标准乱收费。
四、在会费使用管理上坚决落实市局(2011)133号文件要求,绝不触碰会费使用管理的三条“高压线”,即工商所(分会)使用会费实行报账制,不“以票套现”,私设小金库;不贪污会费或将会费挪作他用;不得用会费发放干部的各种福利、津贴。会费支出坚持实行提前申报,逐级审批实报实销,禁止与协会建设、开展工作和各项活动无关的开支。
五、强化“服务兴会”理念,提升会员满意度。基层分会要发挥干部队伍优势,履行协会职能,活跃活动形式,积极向会员宣传发展民营经济政策。在会费使用上,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投入一定的经费,组织一些有益于个民经济发展、有益于会员与协会之间和谐,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广大会员感受到协会对他们的关心和支持。
六、认真落实总局六项工作要求,处理好年检验照和会费收支管理工作关系,严禁把收取会费作为通过年检的条件来提高会费收取率。分局监察部门及协会领导要适时对协会及各分会的会费“收、支、管、用”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予以坚决处理。
xx分局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