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区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为全面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区委组织部对贯彻落实《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区委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区整体工作布局,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贯彻落实《条例》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区委组织部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党校、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加大考核权重,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有效调动各部门单位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制度体系,确保培训工作规范有序。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区委组织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要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制度,每年年初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征求各部门单位和干部对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年度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