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深化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治理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通过x个多月的集中整治,全县共排查市政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道路交通工程、水利工程、乡村振兴项目等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x个,发现问题线索x件,其中立案审查调查x件,采取留置措施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挽回经济损失共计约x万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的腐败蔓延势头,促进了全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来抓。年初即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相关常委任副组长,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检查。同时,制定印发了《xx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范围、重点、步骤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一是实行责任清单管理。我们依据“谁实施、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职能部门梳理形成责任清单,明确招标人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督部门监管责任。例如,针对农业农村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我们督促其完善内控机制,严格履行招标程序;针对住建局监管的市政项目,我们要求其加强全过程监管,堵塞制度漏洞。二是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牵头,联合发改、财政、审计、公安等职能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检查组,对xx年以来实施的招投标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回头看”。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