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国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大家知道,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是要坚持以四个“强调”为建设内容,即强调思想紧跟时代、与时俱进;强调把建设小康社会作为自己的共同理想,增强团队意识;强调以党员为学习的主体,满足党员多方面的学习需求;强调改变传统学习方式和思维模式,提倡互动、研究、共享式学习和系统思考,凝聚团队智慧。要建设学习型政党,基础在各级党组织,只有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宏伟目标才能实现。基层检察机关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基础,我们在建设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时,既要把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普遍要求,又要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工作实际,做到用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来促推检察工作,在检察工作过程中推进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下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谈一点检察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认识。
一、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就应强化意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从我们的一些检察机关党员干警中能够了解到,由于一些党员干警对检察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识不清,导致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有的被动参加,装装样子,走走形式,敷衍塞责,学习基本是“上下一般粗”,不够专心投入,缺乏内在动力和学习积极性、创造性;有的存在着不想学习、不必学习的心理,认为自己是法学科班出身,又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学过的、看到的、听到的、做过的已经很多了,凭借自己的法律功底、工作阅历和经验就能很好地完成工作,已经没有学习的必要了,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还有的甚至把学习仅仅当成拿文凭、过资格和晋升工资职级的途径,功利思想和实用主义明显。针对上述情况,我们除了应该深入学习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有关文件和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