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成员(签名):
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民警:
社区医务人员:
社区戒毒人员家属(或监护人):
社区戒毒人员单位代表:
戒毒社会工作者:
其他参与社区戒毒小组成员:
社区戒毒人员(签名):
市(县区)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协议签订时间:x年x月x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xx市(县、区)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与社区戒毒人员xx(性别x,出生年月xx,住址xx,联系电话:xx,监护人或者亲属姓名xx,联系电话:xx。)签订如下协议:
一、x市(县、区)、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为帮助社区戒毒对象戒毒,建立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xx市(县、区)xx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监护下进行戒毒。在戒毒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向社区戒毒工作小组求助。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应当予以帮助。
三、社区戒毒工作小组职责:
(一)制定并与社区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具体落实社区戒毒措施。
(二)对社区戒毒人员实施监护管理。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可委托戒毒人员的亲属(或监护人)负责对其日常生活、戒毒治疗的监护,无亲属(监护人)的,指定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中的一人具体负责,社区戒毒人员所在单位和学校指派的代表应积极配合。
(三)每周至少与社区戒毒人员见面一次,了解其在戒毒治疗、身体康复、家庭生活、就业工作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并给予其在生理脱毒、心理康复、行为矫正等方面的辅导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传授。
(四)对无业和无劳动技能的社区戒毒人员,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问题,并鼓励其自谋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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