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刚才,xx主席代表县政协总结安排了全县政协工作。会上,xx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全县各级政府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我结合政府的职能职责,就支持和推进新形势下的政协工作先讲三点意见。
一、坚持把落实民主监督作为政府的决策程序,丰富政治协商形式,拓展参政议政渠道
总体上讲,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唇齿相依;政府机构与政协组织紧密相连。政府的重要决策事前提交人民政协协商,这既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也是新时期做好政府工作的客观要求。
(一)接受民主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各界通过政协组织对政府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有利于政府广泛了解实际情况,将权力运行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政府改进工作和转变作风,推动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更加主动地配合、接受政协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着力完善聘请政协委员担任部门和行业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制度,政府举办的听证活动、开展的重要调研、编制的重大规划,要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加。积极配合政协组织的民主监督,对于通过各种会议、视察、提案等多种形式,监督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廉洁勤政等,要热忱欢迎、真诚接受、认真整改、及时反馈。探索建立更加有效的民主监督机制,健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的保障制度,使倾听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成为政府改进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的实际措施。
(二)坚持政治协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府广集民智、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这对于集思广益,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增进理解、凝聚力量、推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要着力做到三点:一是坚持全面协商。对于重大决策、重大问题、重大事件,要积极主动与政协沟通交流,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共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