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X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整治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的工作要求,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行贿受贿多、插手干预多、围标串标多、转包及违法分包多、虚报工程量套取资金多”等顽瘴痼疾,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项治理以来,共立案查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4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0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制度42项,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有力推动了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我们坚持系统观念,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形成了一套组合拳。
(一)压实三方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专项治理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责任是否压实。我们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推动县委将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印发《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监督、部门落实”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已召开县委层面专题部署会、推进会3次,有效传导了压力。二是压实纪委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专责和协助职责,制定《X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和方法路径。建立“一月一督导”机制,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