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要求,动员全院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投入到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去。刚才,会议对创建指标体系进行了解读,并对相关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这既是一次部署会,更是一次誓师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荣誉之战,更是责任担当,是对我们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的全方位检验。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聚共识,把握创建重大意义
文明,是一座城市、一个单位内在气质的外化,更是发展软实力的核心体现。全国文明单位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其创建过程本身就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对单位综合素质的“全面体检”和“集中提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不是可抓可不抓的“软任务”,而是必须抓好抓实的“硬责任”;不是一朝一夕的“突击战”,而是需要久久为功的“持久战”;不是单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需要全员参与的“大合唱”。它关乎整体形象,关乎发展根基,关乎未来潜力。特别是对于我们检察机关而言,抓好文明创建,就是要把“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融入血脉、见诸行动,就是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就是通过文明的力量助推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从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院干警务必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要认清创建是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工程。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开展文明单位创建,首要的就是要筑牢政治忠诚,把讲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