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规范发展作为服务“三农”工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认真履行财政职责,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努力为全县合作社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我局始终将贯彻落实《合作社法》摆在重要位置。一是加强内部学习领会。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大会、业务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合作社法》及相关配套政策法规,深刻理解其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具体规定,准确把握财政在支持合作社发展中的角色定位和职责任务,切实增强依法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开展对外宣传。结合财政业务工作,利用预决算公开、政策宣讲、下乡调研等时机,向基层和合作社负责人宣传《合作社法》中涉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财务管理等政策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引导合作社依法规范运作,用好用足各项扶持政策。
(二)履行财政职能,落实扶持政策,着力支持合作社发展壮大
我们严格按照《合作社法》要求和上级部署,多渠道、多方式筹措和整合资金,不断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1.保障专项资金投入。在县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将支持合作社发展作为涉农资金安排的重要方向。近五年,累计安排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XX余万元,直接补贴全县XX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重点投向合作社发展关键领域,具体用于支持示范社创建,助力其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和示范引领能力;用于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经营条件;用于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