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政绩观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与人民群众的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出了一系列深邃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根本性问题,为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根本遵循。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更再次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自身要带头做到对党忠诚、为民负责,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更要将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重要政治责任,通过强化监督执纪,坚决防止和纠正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等政绩观偏差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以扎实成效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XX实践大局。
一、执纪为民,将“人民满意”作为政绩的根本标准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事业观上的集中体现,决定着工作的方向、方法和成效。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最根本的就是要站稳人民立场,始终将“人民满意”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和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正风肃纪反腐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聚焦“国之大者”护民利,在保障政策落地中创造经得起人民检验的政绩。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惠民富民政策,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福祉。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人民,首先要保障这些好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真正惠及于民。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坚决纠治贯彻执行中的政治偏差、责任虚化、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