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接待管理水平,压缩管理费用,规范接待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各职能系统内外接待活动的管理。
第二条 接待活动的目标和要求。
1、接待活动要围绕公司的改革发展、市场开发、技术改造、开放经营、品牌战略等工作。
2、要明确各种接待活动的意义和目的,要求真务实,避免形式主义。对业务性的接待活动,承办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3、办公室等要加强同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4、对上级领导、外商、客户等参观工厂(包括子公司),要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参观单位要按要求设立欢迎标牌、领导迎接、保持现场整洁等。
5、提高接待质量,提高接待人员的素质,涉及到接待活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不断熟悉和掌握企业的各个方面情况,提高学识水平、表达能力和公关能力。
6、对合资合作、领导视察、用户来访、业务洽谈等接待活动,要做好记录和各种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7、对重要的接待活动要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
第三条 接待活动的管理。
1、实行集中归口管理。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各职能系统的各类评审会、产品推介会、订货会、招商会、庆典会、国内外客户来访等,均要做出接待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办公室审核,并进行统一计划和安排。
2、对单一性的外部接待活动的安排,实行审批制,均要填写“外部接待费用登记表”,由接待部门领导、分管系统领导签字审批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3、对内部宾馆接待活动的安排,均要填写“内部用餐审批单”,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4、接待活动原则上要在内部宾馆安排,宾馆改造运行后一律在内部宾馆安排,包括所有子公司的接待活动。
第四条 涉外接待活动的管理。
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