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是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牵涉部门多、牵涉村民广、管理难度大,一直是耕地占用税管理的难点。XX市税务局站位守牢耕地红线、防范税收风险的高度,以小税种发挥“大作为”,通过创新“二维码线上缴税”模式,实现农村建房耕地占用税“先税后证”,确保了税款“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为全省农村居民建房占地耕地占用税管理先行先试、趟出了路子。
一、工作难点
(一)政策支撑不够
一是刚性约束不足。《耕地占用税法》中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凭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或者免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文件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虽然明确了协税护税的义务,但欠缺刚性约束,导致基层税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底气不足。比如,《契税法》中就明确“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通过强调“不予办理”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法定义务做了明确。二是对协税主体规定不清。《耕地占用税法》中的协税主体为自然资源部门,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批”,税法对协税护税主体的设计脱离了农村居民建房实际。
(二)征管合力未有效形成
农村居民建房点多面广,需要内外合力、上下齐心才能形成征管合力,但是从调研的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对外,市级统筹有难度。在职能、职责、权限方面,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审核审批及管理工作在各镇人民政府,各地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上存在差异。同时,市级层面的住建、自规和农业农村等部门对事项不参与直接管理且工作体制为层级负责制。对内,主管税务机关不够重视。农村居民建房点多、面广、税额普遍较小、政策较为简单,导致部分主管税务机关对宅基地占地耕地占用税不够重视,认为是“丢了西瓜捡芝麻”,更愿意花时间精力去管理收入规模较大的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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