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区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并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觉深入到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家庭、困难群众中去,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等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疾苦,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中。要认真做好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军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和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离休人员等走访慰问工作,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及时足额发放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及早发放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积极做好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妥善做好被拆迁在外过渡户安置工作,对特殊困难户给予必要的救济救助。
二、切实搞好节日市场供应和生产要素保障。各镇区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积极组织货源,丰富商品种类,加强产运销衔接,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保障工作,组织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查处不履行价格承诺、虚构原价、低标高结、模糊馈赠等价格欺诈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集中开展节日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点行业特别是食品、药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