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x,男,x族,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xxxxxxxxxxx
被告:xxx,女,x族,xxxx年x月1xx日出生,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子女抚养依法判决。
事实和理由:
原告xxxx年xx月xx打工中与被告相识,于xxxx年xx月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举行结婚仪式,进行共同生活。
由于我们结婚草率、感情基础薄弱、家庭相距较远,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使原、被告婚姻感情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被告经常无缘无故离家出走,原告与被告也多次协商过离婚,但一直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双方现在分居已经超过三年以上。
综上所述,原告与被告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已经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特此起诉,请求贵院查清事实,依法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