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公共事业局党委,区直单位、区属企业各党组织,区党工委各督导组:
做好督促指导是推进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不断取得实效,根据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强化督促指导力量
(一)区党工委派出督导组。组建3个区党工委督导组,第1组负责督导A办事处,第2组负责督导B办事处,第3组负责督导区直各单位、区属企业。每个督导组一般由3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员1名。
(二)公共事业局党委、各办事处可选派指导组。公共事业局党委、各办事处可结合实际选派指导组,在市委督导组、区党工委督导组的指导下指导所属基层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把握工作重点
督导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提出的任务要求,立足实际,严格调度把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空、不偏、不虚、不走过场。
区党工委督导组主要有六项职责: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办事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对所督导的单位、办事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活动情况开展巡回检查,向所督导单位、办事处提出工作建议;对公共事业局党委、各办事处派出的指导组给予指导和督促;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区党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一)掌握活动开展情况。一是活动的部署安排、采取的具体措施。要看所督导单位、办事处的活动方案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要求,三个重要环节中的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二是学习教育情况,要看学习的内容、参加学习教育的人员范围等是否符合要求,看学习教育方式是否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基层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