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促进全乡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高度重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第一要务,把它列入了党委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了我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委委员分片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制定了《XX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责任到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突出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实际工作。
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过程中,我能把握“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组织并参与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敢于承担压力风险和责任,推进了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科学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身为班长,我带头发扬民主,充分调动班子成员广泛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的积极性,激发大家谋事、议事的热情,广纳群言,聚集智慧。做到决策前不事先定调子、划圈子,决策中不堵言路,听得进意见,不搞个人拍板,不搞唯我说了算,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下的先民主、再集中,充分体现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科学。
全年来,我们制定和完善了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在工程项目上,坚持群众路线工作法和“一事一议”制度,发动群众参与,不摆摊子,不留问题,不生债务,科学促进项目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强化财务支出管理,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办法。特别是涉及工程款、社会借款支付等方面,严格执行大额支出集体研究,党政主要领导“双签”制。在干部人事任免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