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政府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上访稳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以及市教育局5月30日召开的解决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上访诉求业务培训会议精神,按照文兴乡党委、政府的安排,经中心学校研究,决定与各中小学签订文兴乡原使用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上访稳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人
中心学校全体教职工,各中学校长、副校长,各小学校长、教导主任。
二、责任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责任内容
(一)各中小学相关责任人负责将本校建校至2013年3月27日使用过的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在6月10日前调查落实清楚,做到不重不漏。
(二)各中小学相关责任人负责做好本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教育引导工作,告知其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其合理诉求,不得到宣威、曲靖、昆明、北京上访。
(三)各中小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分析本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将本校教师挂钩联系到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及时掌握所挂钩联系人员的动向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四)各中小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的稳控工作,不得放任其到文兴辖区以外上访。
(五)中心学校相关责任人分片包保到校,负责督促各中小学做好该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的教育引导及稳控工作,对特殊稳控对象要适时带领中小学有关责任人进村入户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坚决杜绝特殊人员进行串联怂恿、组织策划外出文兴上访。
(六)中心学校相关责任人与所包保学校相关责任人对该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稳控工作承担连带责任。
四、惩诫内容
(一)各中小学相关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原使用过的民办教师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