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区管委会根据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及推进重点工作的具体需要,每年确定若干事关全区发展、亟需研究且技术性较强的课题,采取自行研究、委托研究或招标方式,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研究,为区管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为规范课题研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二条 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区课题管理统筹部门,按本办法负责征集梳理区各部门课题选题,制定年度调研课题计划,跟进各课题的立项、中期评估、结题评审及存档工作,负责建立课题成果信息库,统筹课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发展和财政局负责制定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负责课题经费的审核、拨付及监管。
第四条 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作为研究参与者及成果应用部门,参与和配合研究工作,负责提出相关课题设计要求,组织课题中期评估及评审工作,按计划支付课题经费,推动课题成果的应用、推广和转化工作。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五条 课题申报
课题选题来源主要包括:
(一)区领导交办的重大战略性课题研究任务。
(二)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选题建议。
(三)业务部门承接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重大研究任务。
(四)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及群众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课题申报由业务主管部门报送至发展研究中心汇总,具体为每年10月份报送次年课题研究计划(附件1)、6月份报送当年课题研究中期调整计划(附件2)。涉及多个相关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形成明确意见。其中,区领导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