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国税局网上公布权力清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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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以来,XX市国税局积极开展以清权、规权、制权为核心内容的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改革,将晒权力清单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一手公布权力清单亮家底,一手实施简政放权划边界,梳理构建了市级国税部门“一单、两图、三制度”的权力运行体系,并于XX月份在XX政务网上全面“晾晒”,有效促进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有力提升了国税部门形象。
一、主要做法
(一)清理梳理权力清单
XX市局按照“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总体要求,首先对国税部门权力以及行使权力的法律依据等进行了认真梳理,重点厘清国税部门行政权力名称、法律依据、受理部门等,确定出市级国税部门“行政权力原始清单”XX项。在此基础之上,该局进一步分类精简,将虽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因权力行使缺乏可操作性或者具体操作并无实际意义的XX项行政处罚、XX项行政强制移除,形成包含XX项行政权力的“常用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开展座谈交流等形式,结合对比去年同期受理业务情况,认真评估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可操作性,最终整合归类形成“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二)规范编制两份简图
该局将分散、交叉的行政权力和非行政权力进行重新配置、优化程序,对精简后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大类权力开展“流程再造”:对权力运行中“受理-流转-办结”各环节的责任科室和岗位编制进一步明确、简化,编制完成权力运行流程图,解决对内多头管理、对外责任不清的问题。对“受理阶段”“调查取证阶段”“流转阶段”“审核阶段”等权力运行各环节分别进行风险评估,进一步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以分析,编制完成监督流程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解决权力“过度”使用、外部监督乏力的问题。通过编制“两份流程图”,一方面纳税人知晓办事流程,办事更方便;另一方面,执法人员能更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范围,更好地接受各方面监督,拉近征纳距离,实现“征纳双赢”。
(三)健全完善三项制度
该局建立办税厅“一站式”审批办理制度,成立业务受理小组,设立涉税审批受理窗口,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与税源管理单位涉税审批工作联动机制,实现涉税事项“前台受理,后台审结,窗口出件,一个部门办结”的运行体系,做到“办前有底”。以权力清单为基础对内容涉及进户执法的制度规定做“减法”,统筹安排进户执法项目,合并实地核查事项,通过加强案头审核评估、及时运用第三方信息与纳税申报信息比对等后续管理服务措施,减少对纳税人的检查次数,做到“办中有度”。制定后续管理审核制度,按照权力清单流转环节明确各审批事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办结的涉税管理事项按照普通和重点两个标准分类进行监管,建立完善台账登记制度,严控执法风险点,保证精简流程不精简责任,做到“办后有数”。
二、主要成效
(一)服务效率更加高效
精简近XX成行政权力带来的是服务效率的提高。XX月份,该局窗口业务平均办理时间较去年同期节约XX%,较XX年同期节约XX%。其中,备案类事项平均单项办结时间节约XX%;审批类事项平均单项办结时间节约XX%;注销迁移类事项平均办结时间节约XX%左右;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事项办结时间减少XX个工作日;《丢失、被盗金税卡情况表》等XX种表单平均单项涉税事项办结时间节约XX%左右;XX万份企业冠名发票实现了“零审批”。除去系统出现故障等客观原因之外,办税服务厅综合业务办理基本没有出现滞留状态.
(二)部门职责更加明确
“一单两图三制度”的出台不仅明确了“可以做什么”更是明确了“必须做什么”、“不准做什么”,有效避免了税收“重复执法、随意执法”的风险。同时相关办理依据、业务流程、承诺时限、责任部门等流程图的晒出,纳税人由“办事找人”转为“认岗办事”,做到了纳税人和基层税务干部都心中有底。在强化内外监督的同时也切实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明晰了国税部门权力边界,强化了国税人员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提升了国税部门的行政效率。
(三)征纳关系更加和谐
在清单制定的过程中,该局始终以主动公开的姿态面对纳税人,国税部门、纳税人共同就“国税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的核心问题进行讨论,以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及时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形成共识、凝聚改革合力。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及科室职责清单在富阳市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网上公布,又进一步提高了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认知度和办理涉税事项的便捷度,更加有利于征纳关系的和谐、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简政放权还需“顶层设计”
在此次权力清单试点工作中,该局作为县级国税部门,是最基层的权力行使单位,往往面临纳税人最直接的诉求,但是县级国税部门所做的清单制定工作多为整理、界定和公开,只做了“算术题”,并不具有取消或设立某项涉税事项的权限,无法做“证明题”,不能完全体现“减权”“确权”的力度。建议进一步完善税收立法,提高涉税法律、法规、规章清理的速度,从各项权力的法律依据层面入手,彻底破除一些已不能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需求的事项,做到对权力的最完善的制约。
(二)行政审批还需“机制创新”
摸清家底是推动整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点。以公开权力清单为契机,集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为简政放权创造前提条件。但是,审批改革不能简单停留在清理和减少审批事项本身,更要追求审批质量的提高、监管能力的提升。这就要求国税部门要紧随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建立权力事项、权力运行信息共享平台,开发电子监察系统、考核评估系统等模块。通过在税收管理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上的“机制创新”,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以此进一步充分释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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