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党支部:
县局党委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已于8月15日成功召开。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及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局属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局属各支部原则上于8月31日前召开完毕,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按不少于半天时间准备,具体召开时间以县局主要领导审定并签字的时间为准。
二、会前准备
(一)深化学习教育。继续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抓好理论学习和专题辅导,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
(二)征求意见建议。在前阶段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征求意见范围。支部委员要采取与党员民警职工集体座谈、个别访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梳理。
(三)深入查摆问题。全体党员要聚焦“四风”,对照“三严三实”、“干在实处”等要求,深入查找、剖析自身在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以及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开展交心谈心。支部委员之间要就在组织生活会上拟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会前沟通交流。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之间相互交心谈心覆盖率要达到100%。交心谈心要做好记录(见附件1)。
(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支部要在完成前述四个准备步骤的基础上,聚焦“四风”,对照“三严三实”、“干在实处”等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支部委员在3人以上(含3人)的支部要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格式见附件2);支委委员不足3人的,不需作班子对照检查(支委成员不足3人的党支部有:**支部、**支部、**支部)。
2.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格式见附件3、4、5)。
3.在专题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上拟批评意见汇总材料(格式见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