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财建函【2012】476号)《关于批复**省**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倍增的要求,现就开展**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库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获批全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为契机,围绕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以重大项目的申报、评审、建设、实施为抓手,大力推动机制创新、标准创新、业态创新、方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努力把**建设成为在大宗特色农副产品物流和集散交易领域具备全国领先水平和较强引领带动效应的示范城市;进而加快促进**服务业整体转型升级,力争用3-5年的时间实现服务业倍增计划,全面建成中部现代服务业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项目选择遵循示范性、公益性、创新性、带动性、安全性等原则。
1、示范性:构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业化、社会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产品及其他行业的物流标准化体系,加快建成全国“物流发展示范城市”。
2、公益性:打造统一的农产品及相关行业物流、电子交易公共信息平台,降低流通成本,努力成为全国农产品及相关大宗商品的价格中心和供需信息发布中心。
3、创新性:推动农产品及相关行业物流领域的标准创新、业态创新、方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大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及商业模式创新。
4、带动性:延伸、拓宽农产品现代物流产业链条,推动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的形成与发展。
5、安全性。加强肉菜全程监控与溯源技术的开发应用,构建多方协作共管的肉菜安全监管体系,确保肉菜票据可查询、产地可追溯、质量可检测、市场可调控,全面提升**肉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重点支持范围
围绕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任务,重点推进“五大工程”建设。
(一)市场交易升级工程
1、重点支持中南地区乃至全国领先的粮食、蔬菜、肉类、水产、水果、家禽、种子、农机、花卉苗木等农产品大型现货交易市场、区域性采购交易中心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升级。
2、支持区县(市)建设高标准批零兼营的大型农贸市场。
3、支持城区专业市场外迁建设项目以及大型专业市场建设项目。
4、支持区域性农产品会展中心建设和展会活动等支撑和配套项目。
试点目标:引导全市市场体系的合理布局和建设,逐步形成中部最大、全国前三的现代粮食综合交易中心,全国领先的肉类产品综合批发大市场,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中部影响最大的蔬菜批发综合市场、农产品综合会展中心,以及中国国际种业交易中心,其他水产、水果、种子、农机、花卉苗木等专业市场,实现长江中游商业功能区战略目标。
(二)现代物流提质工程
1、支持在市级规划的物流节点中布局的平台型、园区型物流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全市物流产业的集聚集群发展(以实现市场交易为主的配套仓储功能区建设不在此申报范围)。
2、支持城区配送终端节点的建设,整合城区配送资源,加快推进城区配送体系建设。
3、支持城市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物流信息实时共享,切实提升全市物流信息化水平(单个企业自用型信息平台建设项目不在此申报范围)。
4、继续支持优秀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和全程可追溯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物流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试点目标:通过一批平台型、园区型物流集聚项目的建设和物流终端配送节点的建设,加速推进全市“五园十中心”物流功能体系的布局和物流服务链的延伸,实现物流资源的整合和共享,提升城市物流信息化水平,逐步缓解城市配送难的问题。
(三)电子商务建设工程
1、重点支持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式发展起支撑作用的电子商务示范园、示范楼宇等公共平台和载体的建设项目,吸引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聚集**;
2、支持基于电子商务新模式、新技术并具有龙头效应的功能性、公益性、领先性特点突出的本地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类项目。
试点目标:通过电子商务建设工程,将**加快打造成为全国最具行业影响力和集聚效应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本地特色产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本地产品通过电子商务的营销方式扩大市场占有率。
(四)终端消费促进工程
(1)支持大型连锁超市在社区建设的“5全便利店”;
(2)支持品牌连锁大药房在社区建设的“5健大药房”;
试点目标:通过消费终端促进工程,支持本地大型流通企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服务功能齐全、便民利民、安全放心的社区购物、消费网络,实现社区商业“双进工程”目标;率先在国内探索形成新型的社区消费、服务模式。
(五)肉菜溯源工程
1、建立**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2、建设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包括定点屠宰环节追溯子系统、批发环节追溯子系统、农贸市场追溯子系统、连锁超市追溯子系统、团体单位追溯子系统、冷链配送追溯子系统、种植或养殖追溯子系统、追溯查询子系统、外阜肉追溯子系统、产销对接追溯子系统。
试点目标:建立完善的覆盖全市六区三县(市)主城区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重点团体单位、种植或养殖基地、冷链物流、肉品配送(专卖)单位等流通节点,建立追溯子系统,实现各追溯子系统信息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商务部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链、追溯链和责任链的信息控制,解决肉类蔬菜流通的溯源问题。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并为申报项目的投资主体。
2、具有一定规模,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
3、会计信用、银行信用及纳税信用等资信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二年以上正常持续经营。
(二)对申报项目的要求:
1、共性要求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方案和重点支持方向,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具备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可行性,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备案)、城市规划、用地、环评、能评等前期报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已基本落实。
(3)单个项目的总投资额不低于本类工程的要求。
(4)项目建设和实施地点在**市行政区域内。
(5)为在建或2014年内开工,原则上在试点期内可全面完成建设的项目。
(6)项目近三年内原则上没有享受或没有重复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对各类工程申报项目的相关要求
(1)市场交易升级工程
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大型综合市场外迁及专业市场建设等项目的建设要求是:
A、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0万元;
B、项目按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C、至少形成农产品电子商务、竞价拍卖、期货交易等1-2种新型交易方式,在全国率先形成网上运营与网下经营并行、现货交易与期货(或拍卖)交易并行的新型交易体系;
D、具有全国或区域性商品交易的信息发布、展示、集中交易、仓储集散、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价格形成、质量认证等功能;
E、与生产基地、专业冷链物流龙头企业、消费终端有深度合作,能构建形成新型产品供应链。
各区县(市)批零兼营的大型农贸市场建设要求:
项目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面积1500-3000平方米,具有农产品检测、价格形成及信息发布平台,具备市场形象好、配套功能齐全、购物环境舒适整洁、农产品价格适中、消费安全、便民利民等特点。
区域性会展中心建设项目的要求:
项目应建成设计超前、设施先进、配套一流、中部第一、国内一流、世界先进的集展览、会议、商务等功能于一体的会展综合体;室内外会展场馆面积应在30万平米以上;必须单独设立农产品会展交易区,可以承办国家级、国际化的农产品综合展览交易会和重大活动,积极促进农产品贸易和流通,提升湖南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形象,拓展交易渠道,大力推动湖南农业、农产品物流的发展;项目建成后,每年会展直接收入应超过10亿元。
(2)现代物流提质工程
A、园区型、平台型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50000万元,能引进至少20家以上物流企业入驻或整合50条以上国内国际货运到发专线。
B、城区配送终端节点建设项目,要求能整合5家或以上零担、快递物流企业收发、存储功能,在**市市辖范围内全年新建或整合提升门店5家以上,且单个门店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
C、城市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则上要求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要求能实现时政信息的实时发布,能实现车源、货源等物流信息的实时发布和共享。
D、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10000万元,库容不低于2万吨,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系统平台,对冷链全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要求在运营形态上推进共同配送或协同配送模式的发展,降低车辆空驶率,提高流通效率;要求在设施设备上推进节能环保产品的应用,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环境污染;要求在技术应用上推进实时监控、全程可追溯、物联网技术的运用,保障配送过程的透明化和实时跟踪查询;要求在信息共享上推进物流配送信息的实时更新和资源共享,切实实现物流有效信息的共享共用。
(3)电子商务建设工程
A、申报项目投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建成一年后,单一或综合产品的年交易额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全国率先建成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专业平台,促进行业内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年商品交易额不低于500万元;
B、电子商务示范园、示范楼宇等公共平台和载体建设项目,建成三年后必须吸引50家以上的境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进驻运营;
C、本地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要求:
广泛运用电子商务新模式、新技术;优先销售本地企业生产的各类产品,本地产品交易额占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总额的30%以上。
(4)终端消费促进工程
全面推进试点项目建设,在全市合理布局社区便利店、药店等消费终端项目,完善项目服务功能,提升项目在社区服务、社区消费领域的示范性和带动性。具体要求如下:
A、“5全便利店”(五分钟到达、购买便利、功能齐全,放心消费)本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要统一标识、统一设计,单店面积在100-150平方米。商品种类要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要求,生鲜比例在15%-20%以上。确保商品来源全部可追溯,便民服务功能齐全,为社区居民和消费者提供熟食快餐、金融服务、便民缴费、航空票务、邮件收寄、报刊征订、家政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旅游资讯、公益宣传等十大类便民服务。每个申报主体2014年新建和提质改造门店在50家以上。
B、“5健大药房”(提供健康商品、倡导健康理念、指导健康生活、做好健康服务、促进健康管理)本类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要求统一标识、统一设计,单店面积在100平方米左右。确保产品安全、服务安全、价格合理,所有药品来源全部可追溯。药店以“扎根社区,服务邻居”为宗旨,全面实施“539+1”工程,(即“五项健康服务——提供健康商品、倡导健康理念、指导健康生活、做好健康服务、促进健康管理;三个执(职)业师——执业药师(药剂师)、公共营养师、保健师(心理师、中医师);九项养生保健服务功能——免费检测、健康管理、药品回收、专家讲座、中医诊疗、养老项目、婴幼儿保健、上门服务、健康保健转接服务;一个便民服务区)。每个申报主体2014年新建和提质改造门店在80家以上。
(5)肉菜溯源工程
建立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和现代服务业试点联动机制,实行并轨运行,动态管理,不另征集项目,不另拨付资金。
四、项目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申报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的企业和单位,需要提交《**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请报告》(提纲详见附件一),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概要,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项目的市场前景,项目建设内容、运营模式和目标,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条件,项目技术团队及营销团队的人员构成及业绩,项目进度计划及目前进展情况、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五性”(示范性,公益性,带动性,创新性、安全性)的具体体现、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项目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项目风险分析与对策等。
同时,需提供以下附件:
(一)**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请表(详见附表1、2,单印成册)
(二)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企业相关资质文件。
(三)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经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四)项目实施相关批准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核准(备案)的批准文件,以及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送审核单位备查)。
(五)项目投资构成;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项目自筹资金能够落实的证明;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建设期内已发生投资合法凭证明细等。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必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银行进账单、付息凭证。
(六)项目建设地点证明。农产品现代物流项目、农产品会展平台及大型农产品现货交易市场(中心)等类项目,建设场地必须为自有,并提供土地/房产证;其他类型项目若场地为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协议)。
(七)项目主要产品或核心技术的产业技术成果证明;由国家、省(部)级颁发的专利证书、版权、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证书等(复印件);其他能证明项目示范性、创新性、公益性、带动性的相关材料。
(八)项目若有相关合作单位,提供合作协议。
(九)项目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的声明。
五、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管程序
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实施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的申报、审批、监管等工作。
(一)发布信息。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多种媒体和渠道,向全市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以及社会公开发布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的申报信息和要求。
(二)申报受理和预审。申报**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的企业和单位,应根据综合试点方向、重点支持范围、对申报项目的要求等,编写《**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申请报告》。申报项目的材料应根据前述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8份,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后,随附电子版,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属区县(市)、开发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或商务主管部门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区县(市)、开发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或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前期审查,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各项目所属工程类别,分别报送至**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类项目工作组进行预审。
(三)部门初审。通过预审的项目,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四)专家评审。通过相关部门初审的项目,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等基本条件及示范性、公益性、创新性、带动性、安全性等,提出评审意见(分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储备项目”、“评审不予通过项目”等几类)。
(五)政府审定。对通过专家评审的“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和“储备项目”,报**市现代服务业试点领导小组审定。
(六)项目公示。对经过上述程序审定拟列入当年度**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的项目,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批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意见和公示结果,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并上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审定,上报商务部、财政部备案。
(七)资金支持。列入**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的项目按计划实施后,由**市财政局按照《**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应给予资金支持。
(八)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由**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区县(市)、各开发园区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或商务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对列入**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支持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对项目承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即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擅自改变项目整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支持资金使用不规范;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目标;有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等),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作出取消示范项目资格、追回已拨付项目资金、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
六、项目资金支持方式
**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以及股权投资等三种方式,对通过评审、开展建设的“重大项目”、“一般项目”进行支持。具体办法详见《**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七、项目申报咨询及受理
**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指南及未尽事宜的解释。
本指南电子版下载方式:
http://www.****.gov.cn“通知公示”页面下载;
或**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gov.cn/“办事指南”页面下载
**市现代服务业
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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