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商务通、中、英文招商网站“投资**”、商务部**商务之窗、商务厅**商务之窗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商务局窗口六个网站和窗口(以下统称“网站”)的信箱或留言板回复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回复流程
1、电子商务处负责每天从我局各网站后台收集信件,汇总整理后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转至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
2、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写好回复意见,报各自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后,转交给电子商务处;
3、电子商务处将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的回复意见统一上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经审定后,再由电子商务处在相应的网站进行回复。
二、工作要求
1、信件收集:电子商务处应做好网站的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各网站的信件收集工作,每天上午11时和下午5时两次查看整理当日信件,填写好《**市商务局网站信箱(留言板)信件回复处理单》,并于第二天上午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特殊情况除外)。
2、信件处理:在收到的各类信件中,如发现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内的问题,电子商务处应在收到领导批示后与网站管理单位或留言者进行衔接,将此类信件转发至其它相关单位或退回。对于一般信件,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应在收到批转信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遇较复杂信件,需调查并延迟答复的,应向留言者解释清楚原因,并告知问题的处理时限和回复方式,争取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最终答复意见,最长不超过40个工作日。上述处理过程中,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在收到批转的信件当天,必须告知电子商务处该信件处理完毕所需时限,由电子商务处立即按下述答复格式进行初步答复。
3、信件回复:电子商务处在收到局相关处室或二级机构的答复意见并报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后,应于批准当日将回复意见正式在相关网站上予以答复。
4、信件归档:信件处理完以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