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市纪委:
在接到长纪信字〔2014〕91号交办函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批示:“请办公室牵头,老干处、清理办提供相关情况做好告知回复,请老干处尽一切努力做好老干部家属困难问题的关心和协调。”副局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也分别召集相关处室对交办函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查办。局办公室、老干处和清理办根据局领导指示,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信访件反映问题的由来
中共长沙市纪委第xxx号信访件系我局退休干部xx之子xx,姜xx之子xx,xx之子xx三人联名反映其于1996年因拆迁从原第二商业局机关宿舍搬迁至开福区刘家冲兴通商住园。后因种种原因,此三户的住房一直未办理单独产权证。因此,此三人联名向市纪委写信要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为其办理好房屋权证。
二、对该问题调查的结果
局办公室、老干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了解。经查,原市第二商业局机关宿舍在五一广场西北角(五一西路54号)。1996年10月,因五一广场改造,负责拆迁的科文集团(市国资委内贸行管办下属企业,现已倒闭)安排其中六户到兴通商住园居住。后有三户办理了房屋权证,而xx(房号D343)、xx(房号D353)、xx(房号D363)因种种原因未办理单独房产证。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当时负责办理产权证的兴通商住园开发商兴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倒闭)要求三户必须一同办理,但三户意见不统一,导致未及时办理;二是三户原宿舍的面积为58.58平方米,而安置房面积为70.38平方米,相差的11.8平方米面积若要办理单独权证需要补交部分房款,当时三户未同意。
三、目前的进展情况
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当时的经办企业都已倒闭,经办人均已退休,给调查带来了很大困难。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想了很多办法,通过多种渠道,对该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经查实原科文集团还有留守人员办理这些遗留问题,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跟踪办理。现在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是该三户现居住房整栋房产权证已查询不到;二是我市早已停止办理房改房产权证工作。若要彻底解决该问题,还需要市住房保障局、内贸行管办等相关市直单位支持。我局将继续跟踪此事进度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