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人:吴某某(身份证号码: )
张某某(身份证号码: )
殷某某(身份证号码: )
受让方:范某某(身份证号码: )
XX县XXXX有限公司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依法登记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两百万元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四百万元整。其中:伍某某出资160万元,股权份额为40%;范某某出资120万元,股权份额为30%;张某某出资80万元,股权份额为20%;殷某某出资40万元,股权份额为10%。现经全体股东同意,吴某某将其拥有的XXXX有限公司40%的股权、张某某将其拥有的XX县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