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甲方将其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县*****小区七号楼三单元305室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该房屋建筑面积共83.4平方米,具体座落方位及四至见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3、房屋内铺设木地板,厨房卫生间瓷砖到顶,厨房内设油烟机,电打火,洗菜盆。卫生间设马桶,水盆,梳妆镜,牙具架,浴霸,热水器。卧室两张床,大衣柜。餐厅设餐桌。客厅设沙发,茶几。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为居住用房。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一年,自2013年4月10日起至2013年4月10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年租金为:******元,大写人民币:*****,年租,一次性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用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水费、公用电费、取暖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有责任保护居室设施。
3、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租赁期满,若乙方无违约行为,本保证金由甲方不计利息全额退还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房屋能够从事居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