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XX县国家税务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努力建立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党风廉政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二、教育原则
(一)实效性原则。必须联系实际,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要注重实效,切实符合工商工作特点和存在问题,切忌虚无缥缈,空洞无物。
(二)针对性原则。要根据国税工作的特点,或者根据当前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的新的苗头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教育活动,做到有的放矢,言之有物。
(三)经常性原则。教育活动要坚持经常性,坚持寓教育于制度建设,寓教育于各项工作,寓教育于各项检查,纠建并举,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达到治本的目的。
(四)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原则。认真运用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五)点面结合原则。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共同营造领导干部带头学,一般干部自觉学的廉政教育学习氛围。
三、教育目标
通过不断地教育和学习,一是促进干部的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干部的职业道德观念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