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村,镇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高效率地履行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高党在农村执政能力这条主线,通过实行系统科学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和保障激励等制度,对村干部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管理原则
镇党委、政府,办事处、村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承担主要管理职责。村“两委”班子在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管理范围
村“两委”成员。
四、干部选任
(一)村干部选拔条件。
1、要从“讲政治、重公道、有本领、善服务、口碑好”的群众中选拔;
2、具有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和善于处理各种矛盾的本领;
3、符合《党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村干部选拔程序。
在严格标准的前提下,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选拔村级干部。
(三)村干部职数配备。
村干部的职数本着“精干高效、交叉任职、减少职数”的原则,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配备, 1000人以下的村,村“两委”成员职数一般为3-4职,1000—2000人的村一般为4-5职,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7职。
(四)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选举。
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如期进行换届选举。村党支部……